半岛全站开学在即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教委今天(2月14日)发布《关于本市学校食堂贯彻落实
在原有食品安全校长(园长)负责制的基础上,上海在全国率先明确三级管理组织体系,要求上海各级各类学校(含幼托机构)食堂依法配备与用餐规模、食品类别、风险等级、管理水平、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形成校长(园长)、食品安全总监半岛全站、食品安全员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。
各学校食堂要结合实际,明确校长(园长)半岛全站、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,细化制定《食品安全总监职责》《食品安全员守则》。
按照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,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、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。
上海进一步明确,上海所有学校食堂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,由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领导(园长)担任,学校可以在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分工文件中明确食品安全总监,也可以通过会议或聘书等方式另行明确。
同时,学校食堂应配备1名以上的食品安全员,食品安全员应当由学校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担任;对于食堂承包经营或者被委托经营的,除学校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外,承包单位或者被委托单位还应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,形成“双保险”。
关键岗位人员的设置严禁,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,将随机抽查考核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、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半岛全站,抽查考核结果当场反馈学校负责人半岛全站。
抽查考核不合格的,监管部门将督促学校立即采取整改措施,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。
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或者未按规定配备、培训、考核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学校食堂半岛全站,将被依法从严处置。